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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发官网-(中国)有限公司研究生出国(境)管理工作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适应社会形势和研究生教育的不断发展,规范研究生教育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第一条 研究生在学期间申请出国(境)学习、进修和参加会议,需符合以下要求:

1.本人为具有乐发官网-(中国)有限公司学籍的在校研究生。

2.出国(境)的时间不超过2年。

3.导师或科室与国(境)外的单位一般应具有学科交流或科研协作关系。

4.出国(境)学习或进修的内容与学位论文的课题研究相关。

5.具有国(境)外单位的书面正式邀请函。

6. 国(境)外学习生活费用证明。

导师应当认真对待研究生出国问题。研究生出国前导师应当对其进行爱国主义和礼仪教育,使其懂得遵守住在国法律,并保证按期回国。

第二条 定向就业研究生短期出国,应当首先由定向培养单位审核批准后,再按学校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条 研究生因私探亲、访友、旅游等个人行为自费出国(境),应安排在寒暑假或国家法定假期。


第四条 研究生从网上下载《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按申请表的要求认真填写,导师、学院(研究所)签署意见后,连同邀请函和学习生活经费等证明,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方可自行办理出国手续。

第五条 研究生不经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擅自出国,或经批准短期出国(境)后未经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不按期回国者,按照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六条 研究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按照《乐发官网-(中国)有限公司关于选派研究生参加工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 研究生在学期间要求自费出国(境)留学攻读学位,须先出示国(境)外学校的录取证明,经导师、学院(研究所)签署意见、盖章,研究生院审批并报学校批准,办理退学手续后,自行办理出国(境)手续。

第八条 应届毕业研究生自费出国(境)留学者, 须出示国(境)外学校的录取证明,不参加就业派遣,将档案和户口关系在一周内迁回生源所在地或家庭户籍所在地,自行办理出国(境)手续。

第九条 附则。

1.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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