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属医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培养哲学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人才,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北京市社科联、北京市社科规划办启动2024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为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项目坚持公开遴选、多元培养、目标管理的原则,面向首都社科界,通过单位推荐或同行推荐,公开遴选政治坚定、学风严谨、深具学术潜力的青年学者,资助其开展课题研究,研究周期为3年,资助金额15万元。重点支持基础性、前瞻性理论问题或关系国家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本次课题立项总数不超过100项。
二、申报条件:
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学院)、科研院(所)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青年科研人员。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马克思主义方法论,正本清源、守正创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党和人民述学立论;
(二)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坚持实事求是的优良学风和求真求实的科学精神,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学术创新能力、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发展潜力,在相关学科领域崭露头角;
(四)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9周岁(含)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不可申报。
(五)承担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项目。承担过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
(六)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请各学院按照《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的具体要求,充分考虑本学院学科分布、体现优势学科,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做好资助对象推荐工作。我校本次推荐总名额:不超过4名。
请于2024年5月7日12:00前将《资助对象推荐表》、《项目资助对象推荐汇总表》(盖章,超过一项需排序),电子版报送学校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兰 83950715 王晶 83911990 malan@ccmu.edu.cn
科技处
2024年4月22日
附件1. 北京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
附件2.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资助对象推荐表
附件4. 2024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申报公告